纽约的布隆克区。 凌晨3时30分,值班警官史奈德床边的报警电话铃急促地响了。他被惊醒,迅速抓起听筒。 电话里传来了一个女人娇滴滴的声音:“你是警察局的值班警官吗?” “是的,请问您是谁?” “我叫罗莎尼。阿诺德夫人,有人杀害了我的丈夫,因为我丈夫是个富翁。” 史奈德记下了她的地址,立刻跳下床。门外北风呼啸。“这该死的鬼天气!” 他缩着脖子钻进了警车。40分钟后赶到了阿诺德夫人家。 罗莎尼。阿诺德正在门房里等他。史奈德一到,她就开了门。房子里真暖和,史奈德警官摘下了围巾、手套、帽子,并脱下大衣。阿诺德夫人穿着睡衣,脚上是一双拖鞋,头发乱蓬蓬的,脸上毫无血色。她说:“尸体在楼上。” 史奈德边细看现场边问:“太太,您丈夫是怎么被杀的?请慢慢说,越详细越好。” “我丈夫是在夜里11时45分睡的,也不知道怎么的,我在3时25分就醒了。听听丈夫一点声息也没有。才发觉他已经死了,他是被人杀死的。” “那您后来干什么了?”史奈德又问。 “我就下楼给你们警察局打电话。那时我还看见那扇窗户大开着。”阿诺德夫人用纤纤玉手指了指那扇还开着的窗户,“凶手准是从这善窗户进来,然后又从这逃走的。” 史奈德走到那扇窗户前往下望去,下面有几个箱子,还有几个啤酒瓶,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风吹在他的脖子里面,他缩了缩颈脖,忙关上了窗户。 阿诺德夫人抽泣着说:“警官先生,你现在要验尸吗?” 史奈德冷冷回道:“让法医来干此事吧。不过,在他们到这里之前,我想奉劝夫人一句----尽早把真相告诉我!” 阿诺德夫人脸色变得更白了:“你这是什么意思?!” 史奈德严肃地说:“因为刚才你没说实话!” 请问,警官为何知道那女人说了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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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炎炎夏日,A和B开车出去游玩,在途中A慌称车子坏了,要B下车帮忙,结果B被A杀害了。A为了不引起怀疑,立即跑到警察局去报警,说他们开车出去游玩谁知半路来了两个强盗,他们杀死了B ,警员们赶到现场发现B的胸口上有一处明显的刀伤,很显然凶手是用锋利的刀刺死B的。 这时F侦探(服部平次)发现车子前轮处有一滩水渍,他进入车内仔细的查看了一下,当他走出来时无意中发现了在B的身边到处是眼镜碎片,然后他大声对A 说:“凶手就是你!” “不可能的,从体形上来看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你怎么能说我是凶手呢?再说了,我哪儿有机会杀他呢?”A狡辩道。 “你的机会就是——” 在服部平次解释过之后A就被带到了警察局,请问A是如何找机会杀死B的呢的呢?
炎炎夏日,一位男青年被发现挂在他家的别墅里.报案者是死者的父母,中年丧子的他们悲痛欲绝.死者叫常山,27岁,大学毕业四年了,不喜欢经商的他一直找不到工作.常爸爸很是伤心:"这孩子,还年轻,家里条件又很好,怎么出这样的事啊." 常妈妈哭诉:"都怪我们平时只注意生意,忽略了他,才会这样的." 别墅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山顶,别墅四周美景各不相同.青年陈尸的房间是别墅里视野最好的地方,不但可以饱览山下美景,而且可以看见上山的唯一一条小路的全貌.青年被挂在房屋中央,脖子上的绳索绕过吊灯,穿过房顶交叉的设计精美的承重装饰用的梁上,绳的下端打了一个很普通的结,他脚下有一把倒下的凳子.房间的门从里面反锁着,钥匙在远离房门的关着的抽屉里.窗户也都从里反锁,唯一一扇开着的天窗足够人进出,但窗外很大一片陡坡上有很多大小不等的石头,如果不小心掉出窗外,不死也残. 在现场最令人作呕的不是已经开始腐败的青年的尸身,而是除了亮着的灯外,墙上天花板上家里各物体表面上斑斑点点的细小血点,满屋子乱飞的苍蝇和其他种类的昆虫以及扑鼻而来的恶臭.面对这样的现场,警探们不得不叹气,警长则派人去请刑侦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空闲时间内问讯了死者父母,查探了有关背景. 首先是常爸爸:家里经商有些钱,买了这块地.山山自己找装饰公司装修,别墅里什么都齐全,足够两个人住上一周.山山很喜欢这里,也经常来住,所以还特意装了电话,可是现在世事难料,诶! 常妈妈哽咽着:山山毕业了一直没有工作,脾气也越来越坏,我们又忙,没时间顾及他.让他来别墅住,环境好,没有什么人打扰,安静.原以为他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心情会好些,可是,要早知道会出事,打死我我也不让他一个人来住. 问:你们是什么时候发现常山死亡的? "上周六他住进来,那时候他的情绪很糟糕.我们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只想让他散心,一个人休息.正好生意上的事要出差,我们叮嘱了他几句就走了.后来没有他打来的电话,我们也想到他需要安静,没有打给他.今天--星期四--早上我们回来就过来看他,却是这样残不忍睹……"夫妇俩早已泣不成声. 警探们看过近期来电显示后找到了几个与死者有关且对最近行踪不能解释的人,通过调查得到以下情况: 金粟兰----常山的前女友,曾想和他恢复关系但遭到拒绝,理由是她花费很大. 尤其随着常毕业时间的延长,每次见面常都对她十分粗暴,她也常打电话痛骂常山且言辞激烈.最后打来电话的理由是想永远离开这里,想再见他一面. 木槿----常山的现任女友,因为嫌弃常没有出息,提出分手,常却不肯.木槿的表兄高良姜多次找到常要求断绝关系,未果.高后来扬言如果常再不同意就宰了他.(高良姜曾因故意伤人罪被判入狱) 他打来电话想和常再见面,冷静地谈谈和木槿是否分手的事. 石栗----常山从前要好的同学.后不知为什么二人闹翻,从此二人如仇人一般水火不容.石还私底下对别人说要让常好看.后又想和常讲和.常出事的这段时间突然不知去向,今天回来后又对那几日的活动支支呜呜. 对打电话到别墅的事也说不清楚. 刑侦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来了,展开现场勘察发出了报告:虽然尸身已经腐败,但还是可以看出他的眼白外眼睑嘴唇耳后均可见明显因毛细血管破裂形成的淤点,脸面除有淤点外,还因血管增压而发肿,头颈部皮肤变蓝.种种显示死亡直接原因是窒息.根据尸体卵虫孵化周期确定死者死亡时间为三--四天.颈部皮肤上还有少许轻微抓痕.另外死者左手腕有细小不规则从左到右划痕,是利器所致.室外垃圾堆里一只破碎的玻璃瓶子上只有常山的指纹.现场室内摆设整齐,没有损坏,但各处表面均有细小血点,看起来像是全部以90度角溅上去的.摆设上也没有发现指纹等有用的证据。青年脚下的凳子上也只有他自己的指纹。 如此离奇的案件,在这优美静谧的山顶别墅里发生,到底出了什么事?常山是谁杀死的?现在就是考验我们侦探的时候了!提交你的答案吧。
西德珠宝商康拉德上星期在他的旅馆房间里被杀了。他的一大笔遗产将转入他的到美国来之前刚刚悄悄结婚的新娘子手中。据他的一个朋友说,康拉德在德国按德国风俗举行婚礼后,只身先来到了美国,而他的新娘子将在一星期后抵达纽约,和他相会。除了知道这个新娘是各钢琴教师外,别的都不清楚。现在新娘子来了——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他们都有一切必要的证明,表明自己是康德拉的新娘,而且对康的拉也都很了解。那两个人中谁真谁假呢?海尔丁探长在康的拉那位美国朋友家中见到了两人,一位肤色白暂,满头金发,另一位肤色浅黑,两人都很丰满结实,30来岁,很漂亮。探长见那位金发新娘右手上的戒指箍得很紧,手指上出现了一条红道道,而另一位两只手几乎戴满了戒指。探长要求两人各弹一曲。浅黑肤色新娘马上弹了一曲肖邦得小夜曲。只见他的手指在琴健上灵巧的舞动着,探长发现他左手上有3枚蓝宝石戒指和一枚结婚戒指,右手上套了3枚大小不一的钻石戒指。他演奏完之后,金发新娘也弹了同样的曲子,虽然他弹的和前一位一样优美动听,但他右手上仅有的那枚不起眼的结婚戒指却使他远为逊色。探长听完两人的演奏,微微一笑,对其中的一位说:现在请你说一说,你为什么要冒充康德拉的新娘? 探长是怎么样辨别真假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