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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埃勒里·奎恩Z之悲剧(第九章),关于左右手脚的问题,以及Y之悲剧(排除法的思维方式)
迎着小刘迷惘的目光,阿非沉静的音调缓缓道出这桩案件的真相来: 小刘,你说这桩案件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对,正是三个人的出场次序!在假设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前提下,一共存在六种可能,为了叙述简单我将给三人编号,吴某为W,叶某为Y,章某为Z。于是此六种先后的可能为WYZ,WZY,YWZ,YZW,ZYW,ZWY.
下面我要给你展示逻辑学的精巧,一一排除其中的五种可能,阿非轻轻一笑。首先来看现场尸体身上留下的脚印,那是一对男人的脚印,关于这脚印是怎么印上去的我先不作解释,按照我的思考顺序,这也是我最后才推测到的。而且左脚脚印明显深于右脚。脚印是印在凝固的血迹之上的,也就是印在尸体身上。尸体倒在一大堆血水中,可这脚印却丝毫不带血迹这说明什么?对,此人是越过地上的水跳到死者身上的。 这说明什么?很简单,对于长期做各种科学取证工作的你来说一看便知道这是右利手的表现,因为见到尸体后在极度的紧张中人的本能会更加真实地体现,所以这个踩尸体的人必然是以右脚为支撑,纵身一跃,左脚首先接触尸体,这便是左脚印更加深的原因了,而早在几十年前伟大的埃勒里?奎恩就在著名的Z之悲剧中告诉我们:右利手的惯用脚也是右脚。又因为W,Y根本不认识Z,故而也不存在故意踩出这样的脚印陷害Z的可能,而根据我刚刚抽到的这张纸条可知只有Z为右利手。因此踩上这脚印的人为Z! 再来看死者身上的伤口,很简单的,同样根据Z的悲剧中,我们知道行凶者为左手持刀,这个只要做一个简单的实验就可以通过那个小伤口与腕伤的相对位置证明,而那个小伤口显然不是刀伤,或至少不会是造成死者手腕上那个锋利伤口同样的一把刀子。而且这第二个伤痕,是在死者手腕被割到的同时,留在右臂上的,而且特别注意,它比刀伤要高10厘米,因此,这是某种非刀片物品的锋利边缘所划过的伤口,而且这个东西在凶手的手上,距离那把刀子有10厘米。 也就是说,考虑到第二个伤口,我们现在可以想想,在凶手的手臂上一定有什么边缘锋利的东西。那是什么东西会出现在凶手的手臂,而且距离他持刀的手有10厘米远。 为了严守逻辑的可能我们认为答案是女人的宝石手镯或男人的手链。又因为三处伤口几乎同时留下,而在凶手杀人的时候很显然的在那样的高度紧张下,不可能先用左手留下前两个伤口再把刀换到右手刺出那致命的一刀,这样我们得到一个结论,杀人者用的是左手。 而根据前面的推理和证据,Z是右利手,又因为Z根本不认识X,Y,故而不存在故意使用左手陷害此二人的可能--即他没有左手杀人的可能,到这里,我们知道,Z没有杀人。 以上你是否有疑问? 小刘:没有 接下来的提示是打开的机要保险柜以及带有缺失直角的血迹。这样一个装着公司财务的重要柜子,在普通客户和有暧昧关系的女人面前可能打开吗?不可能,前者是出于安全性,后者根本是没有必要,根据是"死者与叶某关系虽然密切但从不在女人面前提什么公司里的事情,而与章某的每次接触也是冰冷无情,拒人千里"。 因此保险柜打开的时间为死者与W会面的那一段。而那个直角很自然的是因为从保险柜里面取出了某种票据或者文件之类的方形纸片,在鲜血四溅后被人移走留下的痕迹。 现在是分情况讨论顺序的时候了:首先是W为最后一名客人的两种可能:YZW,ZYW。这种情况下,凶手必为W,因为若假设Y,Z中某人杀人,那么保险柜不可能打开,根据是"钥匙只有一把归死者藏着,密码也只有死者知道",那么W来时死者必定还活着。于是这里我们出现了不可救药的冲突:W是杀人的人,而踩在尸体上的却是Z,可W才是最后见到死者的人! 于是到这里我们排除了两种情况。 继续分析W为第二个来的情况,同样有两种可能:Y,W,Z和Z,W,Y。 很明显的后者可以排除,因为杀人的在W,Y中,踩尸的为Z,按照Z,W,Y的顺序,Z不可能踩到尸体--Z第一个来,而人还没死呢。 那么到现在还剩下最后三种可能:W,Y,Z/W,Z,Y/Y,W,Z 最后的提示是:小区管理员提供的信息以及三人证词与之的矛盾。 管理员10点到10点15刚好出去办事,回来时为10点20分,此后只见到过一人出入大门,案发时间在10点至10点半,"其间三人都有来拜访过死者",那么我们可以知道在10点至10点20分至少已经有三人中的两人来过死者居住地。 又有"从小区入口到死者房间因为只有一条路可抵,需要花至少10分钟的时间,死者居住的那栋楼电梯也只有一部",可以知道10点到10点20之间必有至少两人互相在来去途中见面,或者可以这样说,先来的两个人必然是碰过面的! 那么为什么"三人皆声称不知道其余两人来过",按照上面的结果,可得至少两人彼此都有为对方隐瞒事实的缘由。 先来看W,Z,Y,由Z踩尸体可知凶手为W,W说自己没有见到Z可以理解,很简单是因为做贼心虚的缘故,但是Z也说没见过W是不合理的,试想一个有谋杀嫌疑的清白的人明明见到自己之前已经有人离开已死者房间却不为了自己的清白提出这有力的证明,怎么可能? 再来看Y,W,Z,同理,保险柜要打开那么Y不可能是凶手,于是W为凶手,那么Y有什么理由说自己没有见过W呢?完全没有,更何况"最近叶某对她认识的公司的每个人都一肚子气似的"。 答案已经很明显了,只有一种可能,即W,Y,Z的排列! 然而谜题还没很好的解开,如果是W,Y,Z的顺序,杀人的是谁呢?假设为W,那么Y到达见到尸体后,同上理由,不可能不说出自己见过W的事实,如此,杀人的只能是Y。 等一下,你这里有问题,小刘打断了阿非:如果杀人的是Y,W又有什么理由隐瞒自己见过Y呢? 别急,我不是说谜题还没完全解开吗?这次的提示是"身体上还发现一块被鱼缸撞过的青紫",唯一合理的解释是W误认为自己杀了死者!鱼缸的打碎和死者被刺并非同时发生。 你也需要说Y,W,Z的顺序也可能这样解释,然而我要说不可能,死者虎背熊腰,与一女人打斗,无论如何不可能被打晕。 下面我把整个事件叙述一遍,相信与最后的调查结果不会有太大出入:10点左右吴某首先来到死者公寓,死者拿出账本质疑吴的劣迹,吴一时火起,和死者打斗起来,在此过程中,死者撞在鱼缸上,缸碎人晕,吴以为杀了人慌忙逃走,途中遇到叶某。叶某进入屋内后死者刚刚从昏迷中醒过来,叶某顿起杀机,操起桌上的裁纸刀行凶,伤口问题前已叙述。慌忙逃窜。途中并未见到最后来的章某,由此可得到一个小结论:章某必为10点20之后出去的那个蒙面人。话说章某来到屋内,见到尸体以及满地的血水吓得不然就这样走过去取本子必然留下血脚印,这样警方一检查,自己就暴露了,情急之中他以自己的主要脚--右脚为支撑,跳到平躺的死者身体上,这就是为什么那个左脚印更加深一些的原因,因为这样的话左脚先接触死者身体。取了账本后,立即离开,留下缺失直角的血迹。 听完这一切,小刘长叹一口气说,服了你了。